北區國稅局表示,
,近來接獲多起依網路公開資訊檢舉逃漏稅案件,
,但未就檢舉內容提出違章漏稅具體事證,
,導致稽徵機關無法偵辦。 北區國稅局說明,
,財政部規定,
,依網路、報章雜誌、廣播電視或其他一般民眾,
,都可取得的公開資訊提出檢舉者,
,應通知檢舉人限期提供新事證,否則無法有效檢舉。,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