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25歲鄧姓男子兩度侵入鄰居少女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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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著少女手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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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再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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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驚醒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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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落荒而逃。警方以強制猥褻罪嫌移送;檢察官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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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男未碰觸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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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少女房間不屬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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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構成強制猥褻及公然猥褻刑責,昨天依妨害自由起訴鄧姓男子。
鄧姓男子前年12月間在二水鄉,對女子熊抱襲胸,去年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個月,緩刑4年,他在緩刑期間再犯,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鄧姓男子愛慕鄰居美少女,察覺她媽媽每天清晨出門後,都未鎖門;6月19日清晨7時,少女媽媽出門後,他潛入二樓少女房間,看到她仍熟睡,竟脫光衣褲,站在床邊手淫。
少女瞇眼看了一眼後,又睡著,鄧男心滿意足地離去。次日清晨7時,他再度犯案,這回少女驚醒,想大聲呼叫;他拿出沾有汽油的碎布,摀住少女的口鼻,趁她失神時,抓起地上的衣褲,拔腿就跑。
少女告訴媽媽後提告。鄧男坦承兩度侵入少女的房間,脫光衣服後一邊看著睡覺中的少女,一邊手淫,辯稱他害怕被人發現,才事先攜帶沾了汽油的碎布,萬一事跡敗露,可以迷昏對方,才有機會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