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決議自102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乙節,
,金管會表示,
,將督導所屬財團法人遵照立法院之決議辦理。 有關媒體報導財團法人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保險安定基金、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及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02年度年終獎金發放事宜,
,上開財團法人之績效評核尚未核定,
,其發放標準遵照立法院之決議辦理,並無媒體報導不尊重立法院決議之情事。,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