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該不該下台?他先在立法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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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彈劾就下台;昨天又聲明一審判有罪就下台。下台與否需要超高智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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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領導威信、法律和體制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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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應該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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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辭職也應自行停職以靜候審判。
上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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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變更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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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審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決定特偵組存廢,連續多天要黃世銘列席備詢;黃世銘被轟得滿頭包,幕僚擔心他吃不消,曾探詢他的想法。據了解,黃世銘堅定地說:「當然挺得住,現在下台,等於不明不白,等於認輸了。」
在昨天前,黃世銘受任期保障,可以挺下去。但昨天被北檢起訴,他的去留產生化學變化,不再是他個人可以決定。首先,身為首位被起訴的檢察總長,領導威信已嚴重受影響。檢察總長是全國一千兩百多名檢察官的龍頭,可以掌控個案偵查,司法純潔性不容質疑,檢察總長身為被告,已不適合再領導所有檢察官。
就法律面而言,黃世銘將來到法庭受審,將面對他的部屬、一審公訴檢察官指控他犯案,猶如小兵指控身繫軍權的上將犯罪,審理過程也將產生矛盾和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