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線未讓幹線 遭撞僅獲賠3成

林姓婦人3年前騎機車路經太平區樹孝路,

高雄家事清潔

,遭張姓男子所駕自小貨車撞死,

系統櫃

,林婦家人提起損害賠償,

竹蓆坐墊

,法官查出林婦騎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

高雄居家清潔

,為肇事主因;張男未減速慢行,

美髮儀器

,為肇事次因,

台中關鍵字優化

,認定林婦過失責任為7成、張男過失責任3成,

前鎮清潔公司

,判決張男賠償252萬餘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虛擬主機租賃
網路行銷達人
網路行銷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漸進式排名
社群行銷達人
SEO
專業網頁設計
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客製化網站
台中行銷達人
排名系統
客製化網頁
關鍵字達人
網路代銷
台中網路公司
SEO達人
台中操作排名
關鍵字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