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胡姓男子不甘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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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女友租屋處後門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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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破木門進入前女友的分租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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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自殘要脅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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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得逞。台南地院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胡男有期徒刑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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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男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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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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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男此舉造成前女友精神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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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見對他人身體自主權毫不尊重,駁回胡男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從事餐飲服務業的25歲的胡姓男子(有傷害、恐嚇前科)去年9月與女友分手,他心有不甘,去年9月20日上午9點多到前女友租屋處外徘徊,見後門未上鎖,遂潛入屋內,強行撞破前女友分租的套房木門,並持前女友房內的美工刀劃割自己脖子,造成前女友心理壓力。他再強行將前女友壓制在床上猥褻並試圖性侵,前女友雖不斷反抗,最後仍遭性侵得逞。此時前女友的鄰房住客返家,發現胡男侵入住宅,雙方拉扯之際,胡男趁隙逃逸,前女友報警逮捕胡。台南地院認為,胡涉犯強制猥褻、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等罪,從重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論處。胡男提起上訴,辯護人稱,胡是為與前女友重修舊好,才侵入前女友住宅房內,愛撫前女友身體隱私部位示愛,期使前女友回心轉意。胡男年輕識淺,一時用錯示愛方式,坦認犯行且深感悔悟,請法官酌量減輕其刑。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胡男年輕識淺,為與前女友重修舊好衝動犯案,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但性侵前女友,導致她精神上創傷,行為可議。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最輕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原審量刑並無不妥。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胡姓男子不甘分手,竟撞破前女友租屋套房木門,自殘要脅後性侵得逞。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