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施姓男學生去年到16歲女同學家睡午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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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類似玩笑話說「你應不敢對我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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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怒施男後遭硬脫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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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男更嗆「這輩子沒有我脫不掉的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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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性交1、2分鐘得逞。女方向同學吐露揭發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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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施男3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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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可上訴。被害女學生供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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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兩人認識1個多月,聽聞施男說想睡覺,邀約中午到她租屋處午休,當時施男先睡她再躺上床,卻遭施男脫掉上衣,用上衣綁住手,扒光下身伸性侵,她用腳踹反抗無效,陰道檢體有與施男相符DNA。施男坦承發生性行為,但辯稱女生沒拒絕,並無違反意願。女生指出,案發前兩天晚上施男也睡她家,兩人同睡一床沒有性行為及撫摸,施男應不會誤解有要邀請發生性行為的意思。法官認為,施男坦承被惹怒,為證明自己才硬上,這舉動和女方是否對施男有好感、主動邀請回租屋處睡覺等,均不能當作施男合理化去違反對方意願發生性行為。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