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歲的劉姓女子今年5月到新北市中和區某家百元理髮店剪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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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覺得設計師把瀏海剪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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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整體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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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派出所提告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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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新北地檢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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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在剪髮前有和她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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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未以強暴脅迫方式逼她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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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強制罪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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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今天偵結不起訴。劉姓女子指控,該店理髮師是隨機分配,當時店內設計師有一男一女,因為想給女生剪,有特別等了一下。後來,女設計師第一次剪得比討論的長度還長,第二次又剪得太多,心情已經不高興了,有反應「不要亂剪」,但瀏海還是被理得亂七八糟,整個髮型就毀了,被強迫頂著醜髮型過好幾個月。「剪了12年頭髮,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女設計師到案後,無奈表示事前已跟劉女溝通過髮型,長度都是依她的意思修剪,而且「打薄瀏海會變短」,她也有回答說好,一刀下去,就被指責為何將頭髮剪短;設計師後來把錢還給劉女,並請其他人幫忙補救,但劉女拒絕,說是要保全證據。檢方認為,強制罪是以強暴、脅迫方式逼人做某件事情或阻止人做某件事情,而設計師在理髮前有跟劉女討論,也有提醒可能後果,行為並不構成犯罪。劉姓女子不滿百元理髮店的設計師把瀏海剪太短,怒告強制罪,新北地檢署認為雙方事前有溝通,不符合構成要件,今天不起訴處分。(示意圖非當事人)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