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科技公司林姓前董事長,
,因積欠4千多萬元綜合所得稅拒繳,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查出他透過親友或人頭處分逾2億元資產,
,前天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獲准。 桃園分署表示,
,林姓前董長開庭時請2名律師,
,顯示仍有相當財力及影響力,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確實隱匿財產,還虛偽報告財產狀況,裁定管收。 法院表示,管收一期3個月,可以延長一次,如果債務人繳清稅款,隨時可結束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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