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本會期三件人事案,
,檢察總長人事案上月底立法院投票同意;考試院、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最慢本月底送到立法院,
,若順利,
,本會期應能行使兩院的同意權案。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立法院行使考試院、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同意權程序時,
,應開全院委員會,
,邀提名人列席答詢並審查資格是否適任。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投票同意即為通過。,
,
回應已關閉。